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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 第2号 2022-0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公 告 (第2号)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于2022年1月12日公布。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可自1月12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官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核查的书面申请。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考试承办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居住在台湾地区的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台北市办理分数核查书面申请转递事宜。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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