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信用社客服电话是多少

地区分站1 2023-04-18 08:26
  • 世人皆知神仙好

    这种事情一定要向银保监局去举报。在存款找不到的时候,其实是需要银行提供证据,进行倒置举证的。并不是因为储户没有存单,就能拒绝存款的事实。河南商丘这家农信社的做法,严重扰乱了我国正常的金融秩序,而且对于金融机构造成了很大的经营危机。

    在2022年4月4月30日,任女士的母亲和小姨,去往河南任丘农信社当地的营业网点,将父亲外出打工挣的钱存进存折,在柜台办理业务时,本想把钱存进存折,但业务员告诉她,存折中的钱已自动转存,并建议其存进银行卡中,她便听从建议办理了一年的定期存款。两人在柜台办完手续之后没有拿小票,存完就走了。“

    在2022年7月,任女士的弟弟订婚,需要置办彩礼,信用社说没有存这个钱,第二天,任女士拿着母亲的身份证去信用社,仍被告知卡里没钱,“我当时就报警了。”银行柜台的监控录像只保留90天,而银行门口的录像保留180天。现在银行门口的监控录像证实,当时任女生的母亲和小姨背着一个黑色挎包进入银行。但是银行监控录像数据进行恢复,但是无法确认。到目前为止银行对此任无进展。

    其实银行在办理储蓄业务时,后台会形成一大段数据。而且除了交付客户的回单之外,银行内部也有客户签字的存单。但是现在为什么没有说这个事儿呢?难道信用社方面将此隐藏了起来吗?或者这笔存款就根本没有存入到银行,直接被当班的柜员给贪默了吗?

    我们国家对于金融系统的管控,非常之严格。但是在其中可能管控最差或者内部管理,最差的就是农信社和村镇银行了。在今年河南村镇银行出了大事,但是没想到农村信用合作社也会有这样的事件发生。

    到目前为止没有看到,作为监管部门的省联社以及银保监会,在其中如何进行调查?但是相对于农信社的业务,还得进一步的管控,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农信社拿不出有力的证据,那么他们必须要承认这笔存款的存在。头条热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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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来紫气照

    河南商丘,一大妈在银行存了5万元钱,万万没想到,过了四个月,大妈去银行取钱时,却发现银行卡里的钱不翼而飞,大妈想要查看银行的监控,却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监控保存时间只有三个月,恢复得花小20万元。

    事情发生在河南商丘当地的一家小银行,事发当天,任女士的母亲和小姨共同去银行存钱,在银行柜台的时候,任女士母亲给了银行柜员一张四万四千元的定期存单、5万元的现金。

    由于任女士母亲不识字,银行柜员让签字的时候,是任女士小姨代签的,出于对银行的信任,二人也未核对签字的内容,便草草签了字。

    通常情况下,存款5万元,银行柜员都会出具存款的回单,但据任女士母亲回忆称,事发当日,银行柜员未出具任何回单,只是告诉二人5万元现金已经存在卡里。

    过了将近四个月,任女士母亲去银行取钱时,银行柜员竟然面露诧异地表示,银行卡根本没有存5万元的记录,也就是说,任女士母亲所说的5万元根本不存在。

    任女士母亲傻了眼,以为是银行弄错了,便多次找银行进行核对,但无一例外,银行的回复都是这笔钱不存在。

    既然钱不存在,银行监控总能调吧,任女士母亲的想法也很简单,就是希望银行拿出对应的证据来,但银行柜员表示,银行的监控只保存3个月,如果现在恢复,至少需要小20万元。

    最终,在多番商议未果后,任女士母亲报警求助,在警方的介入调查下,银行去总部恢复了监控,但恢复的监控看不成,这能看到其中的一张图片,而且是任女士母亲进入银行9分钟后的一张图片,上面显示任女士母亲手中并不拿现金。

    但任女士认为,这张掐头去尾的视频,并不能反映出客观真实的情况,同时也提出了质疑,为何恢复的视频只能看到一张图片?

    而一名银行的工作人员在电话回复称,银行方面有证据证明这不是银行的原因。

    目前,此事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任女士的母亲在索要未果后,拿着一个喇叭,在银行门口大声地宣扬银行拿了自己5万元钱。

    @以案普法

    一起储户与银行之间的存款纠纷诉讼,现在的情况很简单,即任女士母亲声称自己在银行存了5万元钱,但银行方面却表示任女士母亲压根就没有存这笔钱,在双方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任女士母亲想要要回钱款,只能提起民事诉讼了。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否则就要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也就是说,任女士母亲必须要举证来证明,自己确实将5万元现金递进了银行柜台,否则不仅要不到5万元钱,还要支付诉讼费用。

    由本案目前的情况来看,任女士母亲一方掌握的直接证据有限,恐怕也只有任女士小姨的证言了,但由于双方具有亲属关系,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或者不具有证明力,具体情况需要法院结合其他证据,确定是否采纳。

    当然,按照《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只要储户将钱存到银行那一刻起,银行就有妥善保管的义务,所以当储户与银行存在存款纠纷时,银行作为持有证据的一方,就必须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比如提供案发时的存款业务凭证和存款监控。

    由于银行方面否认任大妈在银行存过款,所以业务凭证属于客观无法提供,那么需要提供的就是存款监控。

    关于监控视频方面,按照《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中指出, 安防系统记录资料的保存期不应少于30天。

    也就是说,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不得少于30天,如果银行系在30天内无法提供监控,则视为举证不能,应当不利的后果。

    但现在的情况是,时隔存款的时间也过去4个多月,所以银行方面难以提供监控也符合法律规定,但现在的情况是,银行方面恢复了监控。

    在恢复监控的情况下,又只能看到其中的一个画面,这就需要银行说明具体的原因了,如果不能合理解释,仍然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当然,由于无法掌握案件的全部证据,所以双方孰是孰非尚无法作出准确判断,具体情况还要等待官方的通报结果。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 头条热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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